未成年人转让作品传播权需征得家长同意吗?

【案例】

今年16岁的小张从小就显示出很高的文学天赋,去年写了小说《展翅高飞》。近日,他将该小说的网络传播权转让给某网站,并与该网站签订了合同。但是,小张的父母反对该转让行为。小张作为一个未成年人,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吗?在父母不同意的情形下,小张与该网站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分析】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因小说《展翅高飞》的作者是小张,小张享有著作权。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无需支付对价而获得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接受赠与、接受奖励、接受报酬等。转让作品网络传播权的行为不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在父母不同意的情形下,小张与网站签订的合同无效。

作者单位:广东广州南沙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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