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兰山区局规范案件集体讨论

近日,山东临沂市兰山区烟草专卖局以学习应用国家局新版案卷文书为契机,抓实多项措施规范案件集体讨论,确保办案程序公正合法。

严格执行规定。落实专卖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在依法成立专卖案审会的基础上,调整充实人员组成,确保每次案审会至少有两名以上单位负责人参与讨论;严格遵守适用情形、出席人员、列席人员、表决方式等规定,确保案审会依法依规进行。

细化文书制作。严格按照新版文书样本要求,依法制作案件集体讨论记录、案件处理审批表、处罚决定书,详细体现案由、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会议议程、处理建议、结论性意见等内容,如实记录参加人员讨论意见,明确最终处理决定,确保讨论过程可溯、内容可查、风险可防。

完善考核标准。将案件集体讨论纳入“三个依法考核”,明确将未经集体讨论即作出决定、参与讨论的负责人不足两人等情形视为重大程序违规。通过案件日常审查、案卷自评自查等方式对案件集体讨论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出具整改通知单,严防程序违规,严控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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