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资阳市“3·2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宣判,其中8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刑,胡某、武某、陈某等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以上,有力打击了涉烟违法犯罪行为。
资阳公安、烟草部门充分发挥打假协作机制,从当地发现的一条售卖伪劣电子烟线索开始,利用数据研判,抽丝剥茧、顺藤摸瓜,仅用3个月时间,便成功破获了这起覆盖广东、甘肃以及四川等地,集生产、存储、销售、运输为一体的涉电子烟产品网络案件。
抽丝剥茧 发现窝点
“有人在市场上售卖伪劣电子烟”“有人通过微信联系、跑腿送货的方式售卖伪劣电子烟”……2023年3月,资阳市烟草专卖局在不同渠道收到有人售卖伪劣电子烟的线索,经过线索梳理,矛头都指向本地持有电子烟零售许可证的王某。
资阳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稽查支队、资阳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共同研判,认为该违法线索具有较强侦破价值,随即抽调烟草、公安骨干力量组成联合专案组对该案进行深入调查。
专案组办案人员对王某名下及其关系密切的电子烟店进行跟踪摸排,发现王某频繁收到从外地寄往资阳的一次性电子烟和调味烟弹包裹,并在本地进行销售。
现场查获的伪劣电子烟。
通过调取分析相关信息,专案组逐步梳理出甘肃接单上家陈某某、广东中间商黄某某以及发货上家陈某夫妇。鉴于案情复杂、涉案团伙层级较多,专案组于2023年5月31日派遣多名办案人员前往广州市实地摸排,通过监控发货上家陈某夫妇的活动轨迹,成功锁定了伪劣电子烟存储仓库。
专案组对陈某夫妇仓库进行调查时,发现陈某夫妇的上线胡某频繁向其供货。专案组随即分组派员对胡某进行调查,发现胡某落脚点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某小区。
经进一步深入调查,查实胡某、武某、吴某合伙以皮具厂为掩护,开设伪劣电子烟加工厂,每天晚上生产、白天休息,团伙内部分工明确:胡某、吴某负责组装生产电子烟,武某主要负责成品分销。至此,一个生产、存储、销售、运输一体的制假网络逐渐浮出水面。
以“数”为剑 斩断链条
“他们反侦察意识很强,生产窝点设在一个龙头市场里,里面有各种店铺,人流量较大。我们刚开始以为皮具生产厂只是个伪劣电子烟仓库,后来发现夜间有人进出频繁,都是下午5点进厂,第二天早上7点下班。因此推断皮具厂应该是一个伪劣电子烟加工厂。”参与办案的专案组成员说。
办案人员在调查线索时,发现自2022年10月份以来,胡某、武某通过吴某牵线搭桥,联系伪劣电子烟供货商购买“奶嘴杯”“大焕彩”等劣质电子烟配件进行组装包装,3人将广州市某市场仓库作为生产窝点以及囤货仓库,陈某某、黄某某等人通过电话或者微信等方式联系销售,陈某夫妇等人负责利用快递、直接送达等方式送货,销售网络涉及四川、江苏、广州等地。
“通过整合多维数据资源,充分运用数据赋能系统调查涉案主要嫌疑人活动轨迹,发现其持续利用‘线上交易、线下生产、快递发货’等形式开展涉电子烟违法犯罪活动,是一个层级分明、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专案组成员介绍。
现场查获的伪劣电子烟。
2023年6月15日下午5点,专案组开展收网抓捕行动,分别在深圳龙华区、广州白云区、资阳雁江区、天水秦州区将犯罪嫌疑人胡某、陈某、齐某、陈某某、王某等5人抓捕归案,在广州花都区某龙头市场将武某、吴某等7人抓获,现场共扣押涉案车辆2辆,制假机械一台、一次性电子烟和调味烟弹4.66万个,案值420余万元。
经当事人供述,资阳雁江区王某自2023年3月从社交软件上联系到了甘肃籍陈某某,并从陈某某处多次购买非法生产的电子烟产品在资阳地区进行销售。陈某自2023年3月至今,以中间商身份上连生产商,下连终端销售商,形成了完整的制假售假链条,最终查证销售金额351万元。
最终,胡某、武某、陈某判处有期徒刑6年以上,其他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所有犯罪人员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有力震慑了涉烟违法犯罪行为。
“案件的成功侦破主要得益于资阳公安、烟草充分发挥了打假协作机制,积极拓展网络打假线索和渠道,集中优势力量打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接下来,我们还将继续以‘数’为剑,争取办成大案,办成精品案件。”资阳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段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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