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店一证!连锁超市多店不得共用烟草证

问:我在本市有五家连锁超市,其中一个店办理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想问其他店是否可以卖烟。

答:不可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必须一店一证,您的其他超市需要经营卷烟,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若您的某个超市在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前销售卷烟,则构成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

相关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连锁经营企业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持证人在核定的经营地址之外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属于无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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