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内蒙古开鲁县再次为“新增耕地有偿使用费”及“农耕作业是否贻误农时”等争议问题发声。这速度,足以看出这次春耕事件的影响,不仅关乎了农民的利益,还关乎着政府的公信力!我们一起来看看最新通报说明。
“新增耕地收取有偿使用费”问题
回顾事件的来龙去脉,不难发现这其中的曲折与纠葛。早在2004年3月20日,村委会与张先生便签订了5600亩荒沼草甸子的土地租赁合同,双方约定该地将用于兴建奶牛养殖场和饲草料种植,每亩每年的费用仅为4块钱。
其中4650亩地在“国土三调”的时候已经确定划为耕地,从原先用于兴建奶牛养殖场和饲草料种植变成了可以耕种的水浇地,承包户们用20年的时间改变了土地用途的性质,这无疑是一次大胆的尝试,但遗憾的是,他们的行为却触犯了法律的红线。
“农耕作业会不会贻误农时”
据官方透露,在试点工作中,村集体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同意张某柱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样适用每亩新增耕地收取200元有偿使用费的收费标准。然而,张某林却将大部分地块转租给他人经营,每亩每年的租金高达700元以上。
工作中多次与张某柱、张某林沟通始终不愿缴纳费用,并在4月12日实施了翻耙行为。之后就发生了“镇干部阻拦不让种地”的说法以及个别镇村干部金句频出的情况。
网友也对此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有的网友认为承包户私自改变土地性质、违背合同约定已经涉嫌犯罪,建议将承包户绳之以法。然而,也有网友表示理解承包户的难处,毕竟他们花费了20年的时间将这片荒地变成了耕地,为当地的农业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当初5600亩按每亩每年4元的价格,700块分包出去,这操作再怎么说20年连本带利肯定赚回来了吧。村集体按每亩每年200元交4650亩地的费用继续承包,这还是赚的,为什么承包户就是不愿意去交这个承包费呢?
网友们还关注到了事件中涉及的个别镇村干部。他们的言论和处理方式让人感到寒心,作为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他们应该以更加理性和人性化的方式处理问题。而纪云浩的“我不懂法”言论更是引发了网友们的强烈不满,大家纷纷要求严查其背景。
结语
我想说,这场春耕风波虽然给当地农民和政府带来了一定的困扰和压力,但它也让我们看到了农民们的艰辛和付出,以及政府在处理类似事件时的态度和决心。
对此事件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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