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云霄微信购买香烟“三令五申”
近日,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再次重申禁止在微信平台购买香烟的规定。这是继2022年4月和8月发布的两则公告后,对该行为的又一重申,足见相关管理部门对微信平台香烟销售乱象的重视程度。
禁止微信购买香烟的依据
《烟草专卖法》明确规定,香烟属于国家专卖品,国家对香烟的生产、销售、进口和出口实行专卖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不得经营香烟。
微信平台属于互联网社交媒体,不具备烟草专卖许可,因此不具备销售香烟的资质。在微信平台购买香烟,不仅违反了《烟草专卖法》,也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规。
微信购买香烟的危害
微信购买香烟存在以下危害:
* 烟草质量无法保证:通过微信购买的香烟来源不明,质量无法保证,可能存在假冒伪劣产品,危害消费者健康。
* 助长香烟走私:微信购买香烟容易避开正常的监管渠道,给走私香烟提供了滋生的土壤,损害国家税收利益。
* 诱导未成年人吸烟:微信平台用户中不乏未成年人,通过微信购买香烟容易诱导未成年人接触并养成吸烟习惯,影响其身心健康。
* 破坏市场秩序:微信购买香烟破坏了正常的烟草专卖市场秩序,扰乱了烟草行业健康发展。
部门三令五申,态度坚决
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此次发布的公告,是继2022年4月和8月发布的两则公告后的又一次重申。这表明相关部门对微信平台香烟销售乱象高度重视,并采取了坚决的态度予以整治。
根据公告,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微信平台香烟销售行为的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群众举报,共同打击
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微信平台香烟销售行为。举报电话为:0596-6212315。群众的举报将为执法部门打击违法行为提供有力线索,共同维护正常的烟草专卖市场秩序。
微信购买香烟不仅违法,而且存在严重危害。云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令五申禁止微信平台香烟销售行为,体现了相关部门坚决打击香烟走私、保护消费者健康、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群众也应积极举报违法行为,与执法部门共同营造一个无烟、健康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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