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防雷电装置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项目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防雷电装置维修项目

2.项目概况:根据《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等要求,采购人需对防雷电装置进行维修更换。具体包括:原防雷电装置拆除、新防雷电装置采购、安装、维修、调试、售后服务等。

3.最高限价:8.49万元。

4.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原防雷电装置拆除、新防雷电装置采购、安装、维修、调试、运行等工作。

5.验收标准:满足现场环境要求和功能使用要求,同时应符合现行国家防雷电标准和行业标准有关技术要求。

二、参与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交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及社保人员明细单(其中至少包含拟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未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黑名单”,并在禁入有效期的。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采购(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6.认可并接受烟草行业关于供应商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太原市长风西街7号,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302室。

2.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 月11日(8:30-11:30 14:30-17:00),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如果磋商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4.提供响应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交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及社保人员明细单(其中至少包含拟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8日 上午10:30

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办公楼2108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山西省公司

联系方式:荣女士

联系电话:0351-656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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